日前,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市即日起启动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东港路科技楼301室。
根据《泉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实际对外运营时间和运营机构成立时间均在2023年7月11日以前(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须有1年),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泉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专业技术型孵化器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孵化场地面积75%以上;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5%,并有不少于1个的资金使用案例;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4家。
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实际对外运营时间和运营机构成立时间均在2023年7月11日以前(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须有1年),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泉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工位不少于20个;提供的创业办公(工位)与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众创空间孵化场地面积的75%,众创空间场地须完成消防验收;每年有不少于1个典型孵化案例;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且获得有效知识产权的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家。
(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