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创响福建”大赛报名工作启动
激发创新潜力 培育优秀项目和团队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日前,第十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创响福建”大赛报名工作正式启动。我市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创客可于7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创响福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参赛。
本次大赛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主办,旨在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我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此次大赛分报名、市级赛和专题赛、省级赛、全国赛四个阶段。共有企业组、创业组两个类别。其中,企业组的参赛条件为:在福建省内(除厦门外)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创业组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其中,初创企业须为在福建省内(除厦门外)注册,且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创客团队为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要求不超过7人。同时,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记者了解到,本次大赛涵盖省级奖励和泉州市级奖励。省级奖励方面,全省总决赛将设置企业组、创业组奖项。企业组一等奖2名,各奖励3万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8名,各奖励1万元;优胜奖16名,各奖励0.2万元。创业组一等奖1名,奖励3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2名,各奖励1万元;优胜奖5名,各奖励0.2万元,并给予荣誉表彰奖励。同时,获得“创客中国”全国一等奖且排序第一的团队核心成员,将按照相当层次认定为省级高层次B类人才;获得“创客中国”全国二等奖且排序第一的团队核心成员,将按照相当层次认定为省级高层次C类人才。
泉州市级奖励层面,对进入泉州市级决赛、省级复赛、全省总决赛、全国500强、全国50强、全国前三名的企业,在原有资金奖励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单家企业多个项目可同时享受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条款可参照《泉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对进入省级赛、全国赛的企业,在2025年度专精特新梯度培育正向激励考评总分中,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企业属地县级工信部门每个项目增加0.1分、0.5分。
需要提醒的是,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本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创响福建”大赛全省总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