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调整“海上大风预警”为Ⅳ级
10月21日16时15分,石狮市气象局调整“海上大风预警”为Ⅳ级。
受冷空气和台风外围环流共同影响,18日夜间起我市沿海出现7~9级阵风8~10级大风。统计18日20时—21日15时极大风速,全市共有8个镇(街道)≥8级,以灵秀镇25.1米/秒为最大。
沿海风力:今天至24日,沿海东北风6~7级阵风8~9级。25日风力减小至东北风5~6级阵风7~8级。
渔场风力:今天至23日白天,闽中渔场、闽南渔场和台湾浅滩渔场最大风力8~10级阵风10~12级。23日夜间至24日,闽中渔场、闽南渔场和台湾浅滩渔场最大风力7~9级阵风10~11级。
沿海及渔场有海上大风灾害风险,请加强回港渔船、海上作业平台及涉海、涉岛旅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石狮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颜华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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