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石狮一维保单位被处罚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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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未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违法行为,近日,石狮市一维保单位被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罚款1500元。

日前,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对石狮市某大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有聘请第三方消防维保单位(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但该维保单位未将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重要信息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存在未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给予该维保单位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

该维保单位接到处罚决定后,表示深刻警醒,将立即整改,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严格职业操守,认真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消防维保市场环境安全、有序。

(记者 洪诗桂 通讯员 李晓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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