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开始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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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引导企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日前启动2025年度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工作,将对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能效“领跑者”企业最高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技术工艺水平和节能潜力,以及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等,在冶金(含钢铁、不锈钢、电炉钢、有色冶炼)、建材(含水泥、陶瓷、玻璃)、石化化工、制浆造纸、纺织化纤、食品等重点用能行业、主要产品(工序)中遴选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无行业标杆水平或国标(行标、地标)先进值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据了解,2025年度省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采取随时受理申报、集中评审发布的方式开展。申请能效“领跑者”标杆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二是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能政策和标准;三是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严重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四是评选年份能效指标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先进值;五是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评价或取得认证;六是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按时稳定报送能耗数据;七是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落后机电产品设备或工艺。(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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