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泉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发布表彰通报,对2026年市级海上搜救先进、有功单位(集体)、船艇(飞机)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此次表彰,石狮市共有6家单位、3艘船艇、5名个人上榜。
据通报,石狮市海上搜救分中心获评泉州市海上搜救先进单位(集体);泉州厦港拖轮有限公司、福建省一轩船务货运有限公司、泉州市安捷海岸救援服务中心、泉州市港兴海上义务救援中心、石狮市祥芝渔港义务救援协会获评泉州市海上搜救有功单位;厦环拖1号(泉州厦港拖轮有限公司)、石祥运A1-012(石狮市祥芝渔港义务救援协会)、石鸿东A1-128(泉州市港兴海上义务救援中心)获评泉州市海上搜救有功船舶;泉州厦港拖轮有限公司船长张攀峰、泉州市安捷海岸救援服务中心救援队长林火烟、救生员龚冬群,泉州市港兴海上义务救援中心理事长邱松,石狮市祥芝渔港义务救援协会救援队长蔡祥瑞获评泉州市海上搜救有功个人。
通报指出,2023年1月1日《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各级各单位按照泉州市委市政府、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的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妥善处置各类海上突发事件,在海上搜救行动中涌现出一批不畏艰险、勇于拼搏的单位(集体)、船艇(飞机)和个人,为海上搜救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集体)、船艇(飞机)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泉州市海上搜救工作再立新功。
(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郭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