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东西刚从店里出来,没想到被门口这块铁皮刮得手上血管、神经都断了!”想起事发那一幕,张某仍心有余悸。
2026年6月,张某到石狮某商行选购货品,结账后踏出店门时,脚下一滑重重摔倒在地,左手不慎被商行放置在门口的铁皮引坡侧面锋利边缘割伤。
事发后,张某被送往医院诊治,经诊断为左手掌割伤、左手尺神经浅支分支断裂、左环小指指总动脉断裂……一连串诊断摆在眼前,张某需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接踵而至,张某多次找商行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商行诉至石狮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4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院依托石狮市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将案件分流到特邀调解员林志忠处开展调解。
接手案件后,林志忠第一时间梳理病历资料、事发现场等案情细节,研判双方核心诉求与争议焦点,量身制定调解策略。
调解初始,气氛有些僵持。“是他自己走路不小心摔倒的!这块铁皮引坡我们平时运货都要用,开店这么久,从来没出过这种事,我们没有过错,不该赔钱。”商行负责人态度坚决,觉得责任不在己方。张某却并不认同:“那块铁皮边缘锋利得很,旁边既没有防护,也没有警示提醒,这才是我受伤最主要的原因!”一边是受伤之后身心俱疲的当事人,一边是拒不认责的商家,两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见此情景,林志忠决定分开做双方工作。面对商行负责人,他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耐心释法,讲明门店出入口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摆放铁皮引坡用于运货固然是经营所需,但锋利的侧边没有做任何包裹、防护处理,客观上埋下安全隐患,经营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转头他又安抚张某的情绪,客观分析事故成因,张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行走过程中,对周遭环境同样负有审慎注意义务,行走不慎摔倒,也是酿成伤害后果的因素之一,自身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几番耐心沟通、疏导劝说后,张某作出让步,主动表示愿意自行承担部分责任,但对方需一次性赔付部分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商行也认可自身在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存在疏漏,同意该赔偿方案。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商行及时履行了赔偿款项。一场因小小铁皮引坡引发的侵权纠纷,在先行调解机制下高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记者 吕沐华 通讯员 蔡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