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启动2026年度省级零碳工厂申报工作

2026-09-03 09:31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9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企业服务中心。省工信厅将按照《福建省零碳工厂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评审。

据了解,申报零碳工厂和近零碳工厂的企业,须为福建省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近36个月无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或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除基本条件外,申报省级零碳工厂的企业,企业单位产品、工序能耗和碳排放应达到相关行业强制性能耗和碳排放限额国家标准(如有)的1级或先进值,或我省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限额地方标准的先进值(适用时);涉及工业重点领域产品的,企业的能效水平应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能效标杆水平。申报省级近零碳工厂的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当量值),且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称号;培育期内年碳排放量须保持下降且碳削减率不低于5%。(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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