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拆封遭拒退市场监管所介入调解

2026-08-27 09:42

“我就拆开看了一下,怎么就不能退了?”近日,消费者李先生通过京东秒送平台购买了一部手机。收到货后,他拆开外包装并撕掉了密封条,仅开机查看外观和屏幕,因对手机型号不太满意,李先生随即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却遭到商家拒绝。商家的理由是:“外包装已撕毁,影响二次销售。”双方协商未果,李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诉后,湖滨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核实情况。经了解,李先生拆开外包装后,并未插入SIM卡或联网激活,手机没有产生不可消除的电子使用痕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手机不属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定排除商品之列,只要商品保持“完好”,消费者就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拆开商品包装,或为确认品质功能进行合理调试,不影响商品完好,商家不得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经工作人员耐心普法、居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同意为李先生办理退货退款手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收货后不确定是否留用,切勿联网激活;全程录像留证;激活后发现性能故障,应走三包流程维权。同时提醒经营者,网络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是法定的消费者权益,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退换货服务标准,不得随意增设退货门槛、扩大拒退条件。经营者需明确区分“商品正常查验”与“商品使用损耗”的界定标准,不得以拆封包装、简单查验为由,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的无理由退货申请。同时,商家应主动公示清晰、合规的退换货规则,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网络消费环境,杜绝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郑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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