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鸿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召开生鲜猪肉经营警示教育培训会,辖区猪肉经营户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会议强调,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验检疫政策,严禁私屠滥宰和未经检验检疫猪肉上市销售。上市销售的猪肉必须持有对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在猪肉胴体上加盖相应的检验检疫印章,做到“两证两章”齐全。
会议明确要求,各经营户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每日销售的猪肉必须能提供“两证”,并悬挂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供应学校食堂、酒店、餐馆等单位的猪肉,必须随货附上“两证”复印件。会议还以案释法,深刻剖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明确告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将面临严厉处罚,警示经营户切勿心存侥幸。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张凤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