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集中曝光7起渔业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持续从严整治各类涉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经营秩序,压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均为渔船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未按规定配备经专业技术训练船员等,具体为:闽霞渔01XX7、闽霞渔01XX8船舶所有人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执法机关分别对其罚款人民币8800元、8000元;闽狮渔06XX8、闽狮渔07XX0船舶所有人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执法机关分别对其罚款人民币10000元;闽狮渔07XX1船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配备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执法机关对其罚款人民币10000元;闽狮渔07XX9、闽狮渔07XX9船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执法机关分别对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市海洋发展局提醒渔民群众,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渔业法》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针对船舶所有人招用无证船员、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违法行为,罚款上限提升至最高20万元,同时可责令停港整改、扣押渔船;情节严重引发海上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力度较旧法提升数倍。
当前正值伏季休渔中后期,是船员考证、技能提升的黄金窗口期。广大渔船船东、渔民要充分利用休渔休整空档,组织船员参加普通船员、职务船员系统化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与实操考核,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从源头规避高额处罚风险,切实筑牢开渔后海上渔业生产安全底线,保障渔业生产平稳有序开展。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吴瑞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