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近期,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聚焦涉民生、涉企业重点案件,联动多地法院开展跨省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在一起横跨闽鲁两地的涉企合同执行案中,面对异地执行常常面临地域远、情况杂、多方矛盾交织的难题,法官克服重重阻碍、悉心调解,最终圆满化解。
据悉,2024年6月,福建某食品公司与山东某食品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石狮市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某食品公司需将存放于山东省泰安市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及生产原料,全部交付给福建某食品公司。
本以为纠纷就此了结,可因大型设备需要专业拆卸,交接流程复杂,被执行人仅完成部分设备交付。双方就剩余设备的交付责任、费用承担、配合义务等问题争执不下,调解协议迟迟未能履行完毕。2026年2月,福建某食品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发出《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督促其按期全面履行义务。不料,被执行人随即提出执行异议,称已完成设备拆卸,并多次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场搬运,未履约责任不在己方。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法官迅速核查履约细节,很快找到案件“卡壳”的关键——被执行人早在2025年10月就已退租涉案厂房,设备仍留在厂房内,而房东以被执行人拖欠场地占用费为由,擅自将设备留置扣押。
借助泉州法院跨省执行专项行动契机,石狮市人民法院立即组建执行团队,长途奔赴山东泰安现场处置。抵达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核查设备数量、规格与存放现状,随后单独与厂房房东沟通:“您扣押设备既占用厂房空间、影响再次出租,也不能合法实现租金主张。我们可以现场协助您拍照留证、固定相关事实,您先配合把设备搬走,后续关于场地占用费的合理诉求,您完全可以通过向当地法院起诉来依法维权。”一番话讲清利弊、道明法理,房东当场打消顾虑,同意配合执行。
紧接着,法官组织两家企业现场确认设备交接细节,顺利完成全部设备的搬运与交付。“设备运回了,心结也解开了。”申请执行人对法院高效暖心的执行连连点赞。
(记者 吕沐华 通讯员 蔡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