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5月9日,福建省教育厅对外公布《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持续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巩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成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专项行动有六个要点:一是有个最大变化:覆盖学段从去年的“义务教育”到今年全中小学,即普通高中全面纳入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对中小学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及特长招生的统筹管理,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审核备案制度,从严从紧控制招生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及招生范围。三是优质高中定向生比例为70%。四是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小学阶段不得开展此类招生。和去年不一样的是,今年提“小语种”,去年提“外语类”。五是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六是首次提出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
专项行动提出七大任务,具体为:
加强学位资源前瞻布局。各地要建好学龄人口数据库,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位供给机制,适当增加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妥善解决教育资源供需矛盾。
持续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严禁通过文化科目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要求,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从严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加强对中小学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及特长招生的统筹管理,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审核备案制度,从严从紧控制招生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及招生范围。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并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要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
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受教育权利,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
加强招生入学管理服务。积极推进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均衡资源配置,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健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建立风险排查机制,聚焦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政策执行偏差、信息公开不足、网络舆情隐患、突发安全事件等风险点。
(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