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9个月内,一名驾驶员利用同事的信任与疏忽,通过微信转账数十次,“蚂蚁搬家”式地盗取他人钱款,最终难逃法网。前不久,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林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林某某与黄某某本是同一家物流公司的司机,二人长期搭档跑长途,吃住都在车上,关系熟络。工作中,林某某悄悄记下了黄某某的微信支付密码。而黄某某的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这个疏忽为日后埋下了巨大隐患。
“我就试试,转一点应该不会被发现。”起初,林某某只是在出车途中趁黄某某在驾驶室后座休息时,偷偷拿起中控台上黄某某的手机,向自己转账一笔。成功后,他立即删除转账记录,将手机放回原处。几次下来,黄某某毫无察觉。林某某的胆子越来越大,转账从几十元涨到几百元、几千元,次数也越来越频繁。
2024年5月后,公司不再安排二人同车。但林某某并未收手,两人宿舍相邻,他便趁黄某某洗澡、睡觉或不注意时,溜进隔壁宿舍再次作案。每次转账后,他都会删除记录。
短短9个月时间里,林某某共转账数十次,盗取金额达6万元。直到2024年9月初,黄某某才发现账户异常。面对质问,林某某承认盗窃,并承诺还钱。谁知,林某某在归还部分款项后,就开始拖延、推诿,最终从公司离职,躲到广东务工。黄某某等待无果,选择报警。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检察官提醒公众,移动支付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求用户增强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的保护意识,养成良好支付习惯:设置锁屏密码、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开通账户变动提醒,才能有效防止“身边人”伸出黑手。(记者 尼松义 通讯员 纪英艺 陈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