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先生将一面绣着“司法为民 公正调解”字样的锦旗送到石狮市法院湖滨法庭法官手中,话语里满是感激。锦旗背后,不仅是一件劳动争议案件从主体不明、证据僵局、争议胶着到即时结清赔偿款的数次转场,更藏着法官们用“情理法”破解难题的暖心故事。
2024年9月起,刘先生到石狮某工业园区陈某经营的一家印染厂从事布料印染相关工作。没想到,一个月后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他陷入困境。因为刘先生虽系上班途中受伤,但其既未与印染厂签订用工合同,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甚至印染厂的经营主体亦难以明确。后来,刘先生凭着一张“染整流程卡”,找到了A公司要求履行工伤赔偿义务,可对方一口回绝。多次协商无果后,刘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可因为拿不出和A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仲裁请求被驳回。无奈之下,刘某将A公司诉至石狮市法院湖滨法庭。
面对“证据不足、主体不明”的困局,承办人用心用情“破局”。顺着线索,承办人先后签发数份调查令,调阅派出所警情笔录、A公司社保参保名单等信息,实地走访印染厂,调取租赁合同,一步步锁定了印染厂的实际经营者为厂长陈某。此后,刘先生向法庭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理告知书》,原来陈某已按要求以B公司名义为印染厂办理了工商登记。事实清楚后,承办人当即追加陈某、B公司为案件当事人,让真正该担责的主体站上了“说理台”。可庭审当天,僵局再次出现。陈某、B公司之前虽松口愿意与刘先生协商,但因种种顾虑既不提出调解方案,也不到庭应诉。
庭审结束后,承办人没有放弃,开启“加时调解”模式。在承办人的反复沟通下,陈某终于松了口:“法官,您说得在理,刘先生确实是在我厂里上班,受伤了在情在理我都应该担起这个责任。”最终,刘先生和陈某通过线上方式签下调解协议,看着手机里“转账成功”的提示,刘先生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记者 吕沐华 通讯员 张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