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某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石狮市消防救援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处罚10500元整。
据悉,石狮市消防救援局监督员日前在对该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五楼、六楼应急照明灯故障损坏,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针对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监督员当即拍照取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105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深刻意识到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将严格按照整改意见落实整改。
石狮市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对该公司进行回访,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记者 洪诗桂 通讯员 李晓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