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已启动,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各类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年报申报。
据了解,2025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包括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其中,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填报;或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菜单,进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填报年度报告并公示。此外,还可通过关注“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便民服务”选择“个体微信年报入口”申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主体应当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处以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此外,经营主体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涉嫌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记者 许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