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码不合适退货遭拒监管部门助消费者维权

2025-12-17 11:17

近日,凤里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称其在电商平台向石狮某商家购买衣物后,因尺码问题申请退货,商家却以“衣服有脏污”为由拒绝退款。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迅速介入核查,联系双方并实地查验退回衣物。经核查,确认退回衣物不影响二次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网络购物除特定商品外,消费者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工作人员与商家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商家同意为李女士退货退款,并承诺加强客服培训。

工作人员提醒电商经营者,须严格遵守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强化监管,保障网购消费市场秩序。(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吕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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