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不松懈,信用修复促发展。9月12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印发实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推动企业申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该局已梳理出近三年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40家(次),已指导19家(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据悉,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是指被生态环境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消除不良影响后,通过法定程序向作出处罚的部门申请终止失信信息公示的行为。“信用犹如真金白银,是企业无形的资产!通过信用修复机制,曾受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能够及时纠正错误,重新获得市场信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石狮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了信用修复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石狮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执行《泉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暂行规定》,推动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据统计,2022年至今,该局先后推进企业完成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38家(次)。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对信用修复工作的认识,帮助企业高效便捷重塑信用,该局主动担当作为,制定上述工作方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效,减少企业发展后顾之忧。
根据工作方案,该局按照“谁认定、谁修复”“能修复、尽修复”原则开展修复工作,全面梳理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处罚案件清单,并逐一通知清单内企业,指导和帮助被处罚对象纠正失信行为。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一线指导,推进满足条件的企业及时完成信用修复,对于主动性不强的企业,告知其失信在企业技改升级扶持政策享用、金融信贷、供需合作、招投标、享受优惠、申请补贴等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引导其开展修复;辖区各执法中队安排专人跟踪处罚案件的信用修复情况,推进满足条件的处罚信息及时完成信用修复。
另悉,相关企业也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应的行政处罚信息,点击在线申请修复,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撤下相应的行政处罚信息后,生态环境部门将通知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受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并依法依规解除相应失信惩戒措施,将修复情况应用到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林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