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记者从石狮市海洋发展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该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向和风情、潮情、浪情的发展变化,严密监控海上渔船动向,全力以赴做好防御强台风各项工作,全力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上级防御指令,市海洋发展局督促在外作业渔船按照要求撤离到位。截至9月22日,台湾浅滩渔场、闽南渔场、闽中渔场应撤离渔船178艘,已撤离178艘,撤离2544人。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应撤离渔船20艘,已撤离20艘,撤离325人。北纬29度以南海域应撤离渔船109艘,已撤离109艘,撤离2010人。渔排网箱完成应急加固,人员已全部撤离。
此外,市海洋发展局还组织人员加强港内锚泊渔船巡查检查,指导在港渔船有序停泊,加固缆绳,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渔船走锚碰撞。同时通知要求渔港业主单位提前采取防御措施,做好人员、渔船及各项财产的安全防范工作。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