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第三季度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检查,对龟湖中心小学、第六实验小学、长福实验小学、鹏山工贸学校、鹏山实验学校、第四实验小学等6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实地检查,确保各应急避难场所在地震等突发事件中正常启用、安全运行,进一步提升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水平。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并现场反馈,对相关单位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检查人员与场所管理单位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强调应急避难场所是地震灾害发生后群众的“生命避难所”,必须高度重视场所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加强管理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始终处于良好的应急备用状态。
(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林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