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撞上电动自行车石狮法院成功调解纠纷

2025-09-10 09:17

“没想到长达一年之久的纠纷在你们的调解下,半个月就解决了。”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王某利将一面写有“调解排忧办实事,心系乡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石狮市人民法院,再三感谢调解员与法官高效化解其与夏某的交通事故纠纷,让自己得以顺利拿到赔偿款。

事情要从2024年5月说起。当时,在石狮市某路段,夏某驾驶小型轿车掉头转弯时,与王某利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利受伤。王某利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伤情经诊断为多发性面骨骨折、唇裂伤、创伤性牙脱位,共花费9万余元医疗费。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利无责任。

事故虽定责,但赔偿事宜却拖了一年多。夏某认为自己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让王某利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而王某利对理赔所需材料、赔偿标准都不熟悉,一时犯了难。

直到今年6月,王某利来到石狮法院位于石狮市交通事故和谐调处中心的交通巡回法庭申请纠纷调处,驻石狮法院的人民调解员接案后,先引导王某利梳理、提供理赔材料,确认夏某车辆保险齐全后,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然而,双方在误工费赔偿上分歧较大,调解一度停滞。

“事故发生时,王某利确实在务工,而且能提供银行流水等收入证明,应按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这时,交通巡回法庭法官介入,针对争议点释法明理,并进行兜底调解。最终,保险公司认可这一标准。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夏某授权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某利各项损失33万元,扣除已垫付的6万元,剩余27万元于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赔付。

(记者 吕沐华 通讯员 王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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