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海洋发展局、泉州海警局石狮工作站在鸿山镇伍堡村附近海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查获一艘休渔期违规捕捞乡镇船舶。
经查,该船为“石鸿伍A2-0XX”乡镇船舶,未持有捕捞许可证书,船上装有渔获物,该船于2025年5月9日2时10分左右出海,在伍堡村附近海域进行定置串联倒须笼捕捞作业,5月9日5时40分左右返回伍堡村海域附近一澳口,后被执法人员查获。
“石鸿伍A2-0XX”本航次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凡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捕捞许可证,按照捕捞许可证规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作业。未取得捕捞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捕捞作业”的规定。目前,该案已立案调查处理中。
市海洋发展局提醒渔民群众,休渔期,市海洋发展局将联合涉海部门结合“亮剑”“蓝剑”“一查两严管”“清港查船”等执法行动常态化开展海上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船证不符、擅自拆卸定位终端或AIS、改变作业方式、电炸鱼和乡镇船舶及“三无”船舶违法违规等行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渔民群众要严格遵守国家海洋伏季休渔规定,共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我市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吴瑞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