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停用消防设施及时改正 石狮消防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2025-05-15 09:57

近日,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彰显了消防执法从单纯处罚向教育与监管结合的理念转变。

日前,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停用消防水泵的自动联动启动功能,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该单位在检查发现问题后,积极进行整改,迅速组织人员在短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并对擅自关停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消防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条第十项之规定。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对该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表示:“处罚不是目的,提升社会整体消防安全水平才是我们的追求。对于初次犯错、情节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的单位,给予一次改正机会,既能体现执法的温度,也能促使单位主动重视消防安全。”

“这样的执法方式比单纯罚款更有效,既给了我们改正机会,也提醒我们时刻不能放松对消防安全的警惕。”单位负责人在收到决定书后,表示深受教育,承诺今后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扶企业单位整改和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截至目前,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已依照《消防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发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3张,进一步营造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具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洪诗桂 通讯员 李晓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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