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开始

2023年06月09日 01:19

获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奖励50万元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市于即日起启动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6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股。

据了解,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企业应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石狮市境内依法纳税;企业申报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须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指南(2023)》中16个环节的45个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有关要求。申报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须满足《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指南(2023)》要求;申报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需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其中,申报示范工厂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申报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智能制造数字化赋能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对获评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