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启动科学教育“做中学”领航行动

2026-10-20 07:33

建设教育强市

​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启动科学教育“做中学”领航行动,4至9年级每生每学期完成不少于1个探究实践任务且不少于4课时,形成常态化机制。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义务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做中学”领航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的。

据悉,领航行动重在对科学类课程进行深化、整合与拓展,聚焦“真实问题”,开展跨学科项目式学习,突出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通过提出问题和假设、设计方案、搜集分析证据、得出结论并解释、制作改进、交流反思等过程,形成初步的科学观念,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思维能力,树立基本的科学态度,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对此,我市将坚持课程融合,不增课时不减质量。4—9年级统筹使用科学类课程中的跨学科主题学习课时及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课时,确保每生每学期完成不少于1个探究实践任务且不少于4课时。其中,小学学段(4—6年级)依托科学学科采取“1+X”模式,结合信息、综合实践等学科,实现跨学科融合,以班级或年段为单位建立探究任务,以学生个人或小组形式申报探究任务。学段能力目标要求能基于观察提出可探究的科学问题,初步识别变量并制订简单探究方案;能运用实验、调查等方式获取信息,运用比较、概括等思维方法得出初步结论;能安全使用常见工具完成简易作品。初中学段(7—9年级)依托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等学科,采取“1+X”模式,结合相关学科,实现跨学科融合,以班级或年段为单位建立探究任务,以学生个人或小组形式申报探究任务。学段能力目标要求能基于真实情境提出科学问题与假设,应用控制变量法制订较完整的探究方案;能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获取证据,运用推理论证、模型建构等思维方法处理信息并得出结论;能运用多学科知识将创意付诸实践,设计制作作品并反思改进。小学1—3年级则完成科学课程规定的探究实践活动即可,不另作要求。

《方案》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应于2026年10月起正式实施科学教育“做中学”领航行动,获评石狮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学校、石狮市“海丝科教·狮城筑梦”科学教育联盟体成员校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校应围绕教育部《指南》六大主题,结合“海洋”“纺织”等特色内容,主动对接闽南理工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石狮市中纺学产业研究院、海洋馆、石狮市科普馆、鸿山热电厂等本地资源,依托科学教育“百馆千所”资源,推动科技场馆、高校实验室、企业车间、实践基地等向中小学生开放,各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校外科技实践探究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校内自然科技(科普)角或科技微型场馆,拓展学生日常科学探究实践空间。鼓励各校探索建立“家长科技导师”资源库,邀请家长担任校外辅导员。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实现科学教育资源供给和学校需求相匹配。

(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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