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我市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泉州市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10月30日前向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提交授权书,最高可“免申即享”300万元研发奖补资金。
2025年度泉州市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对象为2025年度内部研发支出较2024年度增长,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原则上为在税务部门进行独立税务登记、实行独立核算,并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在2025年度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符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条件,且在2025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同时,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较2024年度增长50万元及以上。已申报省级企业研发奖补政策的企业不用再次申请,泉州市级财政将根据省级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方案直接给予叠加补助。企业还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在奖补资金拨付前无严重失信行为。
奖补标准方面,对符合申报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的企业(2025年度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较2024年度增长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市级财政按照2025年度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较2024年度增量的3%再给予叠加奖补,单个企业单年度最高叠加补助300万元。对2025年度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较2024年度增长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不含已享受省级企业研发奖补政策企业),市级财政按照2025年度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较2024年度增量的9%给予补助。(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