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房屋品质提升工程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聚焦“设计好、建设好、配套好”核心要求,推动全市新建与既有住房的综合品质全面提升。《方案》提出,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1—2个房屋品质提升工程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提升规划设计水准
聚焦“设计好”,《方案》提出,强化规划与建筑设计刚性要求。住宅室内、公共区域及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全面落实无障碍建设要求。优化户型设计,鼓励住宅层高不低于3.15米。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住宅项目鼓励按一星级及以上建设。加强风貌管控,深度融合闽南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设计。优化安全及使用功能设计,鼓励住宅卫生间采用同层排水,推行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设计,鼓励采用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设施。保障性住房全面推行装配式装修与建筑主体结构一体化设计。
同时,研究建立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建设标准。建立“好房子”优秀设计案例库,将新建公共建筑、高品质房地产项目、改善型房地产项目、全装修项目纳入示范范围。
全链监管确保质量
聚焦“建设好”,《方案》要求,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健全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推广运用远程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智慧监管手段,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同时,强化质量把控和通病治理,加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复验与溯源管理,开展渗漏、裂缝、隔声、堵塞、串味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户建立验收档案并向业主公示。试点推行《住宅质量使用手册》制度,严格落实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此外,扩大建筑机器人和BIM技术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与装配式装修,新建全装修商品住宅中整体卫浴等集成化部品使用比例不低于30%。
打造完整居住社区
聚焦“配套好”,《方案》明确,将在基础配套、长效管理等方面同步发力。
一方面,推行“熟地出让”, 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确保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与住宅主体同步交付,新建项目集约建设社区服务、养老托育等公共配套设施,打造服务综合体。另一方面,合理利用首层架空层等空间设置公共活动场所,实现住宅单元出入口平坡入户;鼓励建设智慧小区,整合智能安防、智能停车等数字化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系统提升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水平;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补齐养老、托幼、家政、便民商业等公共服务短板,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此外,建立健全专业化社群运营、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根据《方案》,2026—2027年,“好房子”建设标准与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房子”示范项目;2028—2030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达到“好房子”标准,既有住房更新改造有序推进。(记者 康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