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新闻发布会举办。据悉,《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明确规定开展平安建设必须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要运用法治方式谋划工作、破解难题、维护稳定,要求强化各级各部门法治思维,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并将每年3月确定为“平安福建宣传月”,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条例》聚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首次明确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平安建设主管机构的职责,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基础建设、风险防控、重点领域治理、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职责任务,推动各方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同时,优化平安建设责任体系,对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作出规定,推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有效。
《条例》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一方面,《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机制,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力量,推进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平安建设,鼓励和支持平安建设志愿活动。
此外,《条例》规定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提供多元化解纠纷服务、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内容,将矛盾风险发现处置在萌芽状态,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资源力量整合,推动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明确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沿海及海上治安管理、铁路护路联防等11个领域作为现阶段重点防治和专项治理内容,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与突出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专门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作出规定。(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