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利好信贷政策“上新”。在中国人民银行7日宣布,自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日随即发布政策落地通知,为促进住房消费再添新助力。
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降至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此次利率下调后,居民申请公积金贷款,月供和总利息都将减少。以一笔金额50万元、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按调整前的利率2.85%计算,月供2735.59元,总利息156542.48元;按新利率2.6%计算,月供2673.94元,总利息141745.66元,总利息可减少14796.82元。
事实上,为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促进住房消费,这两年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已多次优化调整,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仅从今年的新政看,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20万元。同时,职工省内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需再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此外,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购买自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 (记者 康清辉)